人去京郊看赶集,还看到她和她爱人摆地摊呢!”罗松说起那些曾经的朋友也是停不下来。
鹞子听了笑的不行:“哈哈!她现在都做‘贤妻良母’了?不错!真不错!以前哪能想到这样的事!那个时候她自己说的,要是得嫁人,专心伺候一个男人,她宁肯去死——她妈妈的日子她是不肯过的!”
说着说着,不知道怎么的,鹞子忽然就说起了毛思嘉,他问:“你们之后还见过她吗?”
说起这件事他有些摇头:“当时年纪小,不干什么好事儿,看到好东西就想要,肯定把人给吓的不轻现在想想,其实挺混账的。”
他后来因为当初抢劫伤人的事去了清河农场,有了足够的时间去想曾经做的事情。这才觉得当时的自己就像是脑子一热上头了,很多事情都是自己头脑清醒时不会做的。
罗松摇头:“我就跟着你见过她一面,说真的,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,后来哪来的机会见人家?”
“我最近见过她一面。”干了半杯啤酒,付宏业闷闷地说:“她她现在读大学呢。”
“哦”鹞子答应了一声,然后想了想:“我记得你当初是真喜欢她,差点儿为了她和我干架?事后没拍她一道?”
“她都讨厌死我们这些小流氓了,我怎么敢去找她她现在都结婚了。”说到这里,付宏业深深吐了口气。
鹞子却大笑:“这都怎么回事儿呢?当初那些姑娘们一个个的都结婚了?”
罗松附和:“那肯定啊!当初那些姑娘都二十好几三十上下了吧?这个年纪不结婚,那不成老姑娘啦?咱们男人就不同了,还不用那么着急。”
“说真的,漂亮是真漂亮,我去南方这么几年,也是见过漂亮姑娘的,好几个比电影明星都不差,但还是毛思嘉最漂亮。”其实不一定是毛思嘉最漂亮,只是她在青春里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。
记忆是能够美化一切的,让青春时代经历的东西变得无可比拟他其实没见过毛思嘉几次,但她就像是青春里很短暂的一个美梦,也足够记得半辈子了。
每当回忆少年时代,总是要想起一回的。
“谁说不是呢上次见她,就和以前没什么分别,只是更漂亮了一点儿看不出来都是结了婚的人。”付宏业又点了一支烟,抖了抖烟灰,像是想起了什么。
“怎么可能一点儿变化都没有?”鹞子断然摇头,他知道时间的力量,十多年都过去了,曾经的青春少女变成家长里短的琐碎妇女。就算是依旧年轻漂亮,那漂亮也不对味儿了。他只当是付宏业昏了头了,这才这样说。
吃完这顿饭,三个人站在门口,准备各回各家都是在北京的,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再相聚了。
“毛思嘉?”付宏业刚要走,还没走了,就看到饭铺门口正在停车的一对小夫妻。而这声‘毛思嘉’也引来了鹞子和罗松的侧目。
“嗯?啊!是你啊!”毛思嘉觉得真巧,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和付宏业打了招呼。
于是鹞子就看到了那个姑娘,怎么说呢直到这一刻他才相亲付宏业说的话——她确实没有变化,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,只是更加漂亮了。
今天毛思嘉穿了一件雪白的羊羔皮大衣,里面的毛衣是白的、裙子是白的、紧身绒裤是白的,连鞋子都是奶油白里衬细绒的皮鞋。头发分了两股梳鱼骨辫,到了耳后变成三股辫,梳好之后又一折。
最后绑上香槟色的宽缎带完全就是旧时代里大小姐的打扮。
说真的,这种穿戴都有些不合时宜了,既是这年头少有这样光鲜亮丽的女孩子,也是因为年纪——旧时代这样打扮的大小姐也不会是已经结婚,二十几岁的‘妇女’。
但因为是毛思嘉,所以一切的‘不合时宜’就都不存在了!
鹞子看着她,觉得少年时代的梦都有了‘理所当然’的意味——如果是为了这样一个姑娘上头,那好像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,也不觉得是当初的自己太毛头小子了。事实上,换现在的他看到这样一姑娘,肯定还是想上去搭讪的。
“这是你朋友吗?”路灯下的女孩子确实好看极了,这样说话的时候甚至有一种娇憨。
付宏业刚想介绍,鹞子就已经点头了:“是,是红叶的朋友。”
暗暗的,他对付宏业摇了摇头他不想红叶介绍他,如果要介绍他,那就难免牵扯出当年的事。说真的,那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回忆虽然这都是他自己做下的事,应该起手不悔的,但有些事哪有说的那么简单。
他知道自己的人生注定和眼前这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没什么关系,然而即使是这样,他也不想在她面前有个坏印象——以前那个调戏她的小顽主,就永远存在于久远的记忆中吧,最好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。
付宏业在那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,自然不会多这个话。
“你们好对了,这是我爱人!”她指了指旁边一个穿空军皮夹克、戴空军帽的高大男人。空军夹克其实也是军装的一种,但这个款式的皮夹克直到几十年后依旧流行的很!事实上,